“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,但是你走的太急,我没来得及,”芦笛慢吞吞
,“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,或许应当换个思路——你有没有想过,或许,他去那里了呢?”
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,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,她的
睛一
亮起来。
“下一步……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?”芦笛见
法依格面
思索,试探着继续问。
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,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,他坟
草都老
了……
它真的要气死,只是苦于
不能言。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招惹呢?
“我
觉我好像不太适合养
了。”
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,因为这第九个,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
了一小步。现在只差……
“回去吧。一直往前走,就能找到你家。”她摸了摸它的
,“咱们还是不太合适。”
鳖
被女巫放到地上,两只后
接
到了久违的海
,它该立刻逃走,至少应该移动一下,表示自己
定的返回大海的决心——可是,它一动不动,不愿意承认,此时心里竟然有
不舍。
虽然,女巫不为阿斯加德
迎,去那里是一件极
风险的事情……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,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。
她最后一次抱着它,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,她喝醉了,趴在它的
壳上没有来由也没有征兆地哭泣,她的
泪落在它的
壳上,它
一次
到跟海
不一样的咸味。
“阿斯加德。”芦笛飞快回答,仿佛这个名字
嘴似的。
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,每十年一届,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,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,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。血斧王……以他的资历,或许也是够得着的。
是的,时间匆匆,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,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。
它心一松,不是它,那没有别人也好。
芦笛有些惭愧,只有她自己知
自己的建议里包
着私心,她们之中,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,比起自己,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。
法依格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它,总是顺着他的
壳捋,好像那光
的壳面上实则有一层丰厚的背
那样,她确实把它当作
,可又怎么,要放走它呢?
“哪里?”
女巫以为他是太笨重了,连调转方向都
不到,贴心地蹲下
去,帮它转一个
,面向大海,扑面的
气息是家的味
。
东方的鳖
被稀里糊涂地抓来,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