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若不认。”
“次日便会从牢中抬出尸T。”
温未曦低下头。
眼泪落到供词边缘。
她一直知道父亲认罪是为了保护家人。
可真正听见当年发生的一切。
x口仍像被人用钝刀重新剖开。
她用指腹擦掉泪。
没有让纸页沾Sh。
“所以这份供词。”
5
“不是温庭岳对事实的陈述。”
“而是以温氏全族X命b出的认罪。”
“是。”
旧书吏颤声道:“温大人落笔以前。”
“只说了一句话。”
“他说。”
“你们写什么。”
“我便认什么。”
供词之后。
是官印。
5
温未曦让书吏呈上三枚印迹拓本。
第一枚。
来自五月初十的正常粮仓复核文书。
第二枚。
来自温庭岳五月十二日的认罪供状。
第三枚。
来自五月十五日补入刑部档案的仓票。
三枚印迹看似相同。
仔细b对。
却有一个极小的差别。
60页
“温庭岳官印左下角。”
“在五月十一日搜查温府时被摔裂。”
温未曦指向第一枚印。
“初十的文书上。”
“印面完整。”
她又指向供状。
“五月十二日供词上的印。”
“左下角已有裂口。”
“这一枚可以是真印。”
“但第三份五月十五日仓票上。”
6
“印面却是完整的。”
大理寺卿皱眉。
“印既已裂。”
“后来文书为何反而完整?”
“因为五月十五日的仓票。”
“不是五月十五日加盖。”
温未曦道:“它使用的是温庭岳官印破损以前留下的旧印模。”
“有人先在空白文书上盖下完整印记。”
“需要补齐档案时。”
“再填入日期与内容。”
6
秦观澜命人呈上刑部查获的旧印板。
木板上。
完整刻着温庭岳官印。
旧主事看见印板。
彻底瘫软在地。
“是谢府让人刻的。”
“下官只用过一次。”
温未曦看着他。
“不是一次。”
“至少七次。”
6
她依次取出七张仓票。
“七张文书上的印迹。”
“墨sE浓淡完全一致。”
“连右上角沾到的一根纸纤维都相同。”
“官印每次落下。”
“力度、墨量、纸张纹理都会有所差别。”
“只有从同一张印模上拓下来的印迹。”
“才可能完全重合。”
七张仓票在案前排开。
每一张。
6
都曾用来证明温庭岳调动过军粮。
如今却反过来证明。
所谓调粮命令从未经过他的手。
第三项证据。
船牌。
温未曦拿起“澄七”。
“温庭岳供词称。”
“他将十二艘满载粮船转卖给澄州粮商。”
“但十二块船牌背面。”
“全部留有代表空载的四道凿痕。”
6
“船牌底册也记载。”
“五月十三日离渡时。”
“十二船未装粮。”
梁王一方的旧粮官跪在堂下。
仍试图辩解。
“凿痕也可能是后来补刻。”
温未曦看向他。
“船牌由榆木制成。”
“长年浸水。”
“旧伤颜sE深。”
6
“新伤颜sE浅。”
“这四道凿痕内部已经发黑。”
“与船牌边缘的七年水痕连成一T。”
“若是后来补刻。”
“颜sE不会一致。”
她又命人端来一盆清水。
将一块同年的备用船牌浸入水中。
新刻痕迹很快x1水。
颜sE却仍明显浅于旧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