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雨说来就来,豆大的雨点砸下来,汇聚在地势低洼的地方,动不动就要换拖鞋蹚水。上学时,林燚最烦的就是这个——出门要穿那个土土的洞洞鞋,包里还得带上干净的鞋袜,一到教室就得擦脚换鞋,一回家又得换回来。不过这倒是方便林燚悄悄对比自己和别人的脚。
看了一圈,别人的脚不是拇外翻就是灰指甲,要么胖得不行,要么就是脚趾头肥肥短短,像一截截小萝卜头,丑得林燚直皱眉。偶尔瞧见一双美脚,脚踝又不够性感——林燚其实也很喜欢看踝窝和跟腱,看那种漂亮红润的脚后跟。这些就算都能入眼,往往目光上移,人又长得一言难尽。脸好看了,也还有身材......
总之看来看去,林燚还是觉得自己的脚最好看,林栋第二,至于第三是谁已经无所谓了,反正林燚心里已经装不下别人了。
林栋缓缓托起林燚的脚,脚上那双纯白的空军一号鞋底边缘的纹路已经磨平,鞋面微微泛着黄,整双鞋的旧色已经藏不住了。这双鞋还是十六岁那年林栋带他买的,林燚还怕自己的脚又长了,穿不了多久,不过脚似乎很懂事,刚刚好就长到四十六码就不长了——林燚一穿就是整整三年。
这种鞋型穿旧了,有种说不清的性感,像是被时光打磨过的老物件,每一道褶皱、每一处磨损都藏着独特的韵味,再加上林燚脚踝清瘦,小腿肌肉线条流畅,穿在脚上更是好看得不像话。林栋的手指轻轻抚过鞋面,像是在抚摸一件珍贵的艺术品。
这鞋好看,鞋里的脚更好看。
林栋初中时期就是很严重的脚控了——都怪林燚脚那么好看,那么招人馋。那会儿放了学如果没和林燚粘在一起,林栋就会去网上了解关于脚控的一切。从贴吧到论坛,从图片到文字,他翻遍了所有能找到的内容。那些帖子里的脚,有的白嫩,有的骨感,有的圆润,可看来看去,总觉得没意思——完全不能勾起林栋的一丝兴趣。
要不怎么说由奢入俭难,林栋早就被林燚的脚养刁了胃口,没上网觉得林燚的脚好看,上完网觉得该给林燚的脚盖个纪念馆。
不过网上倒是有些脚控的小黄文看得小小的林栋面红耳赤——其实也不是什么好文笔,甚至在林栋看来简直是烂得离谱,描写抽象,情节弱智,逻辑混乱。但架不住那会儿年纪小,属实没见过世面,总是一边嫌弃一边又忍不住往下翻。有些情节和标题林栋觉得还是很带感的,比如“绑架白袜帅哥”、“调教白袜校草”、“奴役帅哥同学”等等。林栋每次都会把林燚的形象代入进去,想象着那些情节发生在自己和林燚之间。想着想着,林栋就会脸红心跳,然后偷偷把手机藏到枕头底下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。可那些画面却像刻在脑子里一样。
不过林栋很快就发现不对味了——那些小黄文里的情节,主角总是被强迫、被控制,可那是林燚啊。林燚虽说一直就是个好学生的形象,从不主动惹事,可不代表林栋不清楚林燚的武力值。把林燚玩成狗这件事,林栋想了一下——要是赶上他心情好还能哄着他玩玩,要是他不爽了还没搞清楚状况,那下一秒就要暂时与这个美好的世界断开连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