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酒店已经是傍晚了。林薇音站在房间的落地窗前,看着窗外lun敦的夕yang。泰晤士河被染成了金色,远chu1的lun敦眼在暮色中缓缓转动。她听到shen後传来脚步声,然後一双手从背後环住了她的腰。
赛ba斯汀的下ba抵在她的肩膀上,呼xi拂过她的耳畔。她能感觉到他xiong口的温度隔着衬衫传过来,温热的,让人安心的。
「林薇音。」
「嗯。」
「我们明天回纽约。然後呢?」
「然後什麽?」
「然後——」他的手臂收jin了一点,「我们要不要住在一起?」
林薇音的心tiao漏了一拍。「你是说——」
「同居。」他说,声音很平静,但环在她腰间的手指微微收jin,「不是因为我家里有七个卧室,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醒来都看到你。不是因为纽约和lun敦之间有时差,是因为我不想再在凌晨发四十三条消息了。我想在你旁边发。你睡着的时候,我发一条晚安。你醒了,看到我的消息,翻个shen亲我一下。然後我回复早安。然後你骂我烦人。然後我笑了。」
林薇音没有说话。
「如果你觉得太快——」
「不住。」她说。
赛ba斯汀的手指僵住了。「什麽?」
「不住你的房子。」她转过shen,面对着他。夕yang的光从她shen後照过来,把她的lun廓镀上了一层金色。她的眼睛里有光,一zhong他从未见过的、带着笑意的光。「住我的。我租的公寓虽然小,但楼下有家很好吃的早午餐店。周茉每天早上都在那里蹲我。你可以去那里找我。或者,你也可以直接睡我的沙发。然後早上起来,我们一起去吃早午餐。周茉会问你是谁,我说——一个在中央公园舞台上念莎士比亚的疯子。然後她会说——你们两个疯子,天生一对。」
赛ba斯汀看着她,笑了。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形,笑得脸上的线条全bu柔和了下来,笑得不像一个华尔街的传奇,像一个普通人——一个被女朋友邀请去住她的公寓、吃她楼下早午餐店的普通人。
「林薇音。」
「嗯。」
「你刚才说的是什麽?一个在中央公园舞台上念莎士比亚的疯子?」
「对。」
「那是你第一次跟别人介绍我用的词?」
「对。」
「我会努力当个好疯子的。」
他吻了她。
不是那zhong试探的、小心翼翼、不确定的吻。是一个笃定的、温nuan的、带着「我找到家了」的吻。他的嘴chun贴着她的,不急不慢,像是在说「我哪儿也不去了,就在这里。在你楼下,在你沙发上,在你每一天的早晨里。」
林薇音的手指攥着他的衬衫领口,踮起脚尖,回吻他。夕yang从落地窗照进来,把两个人jiao叠的影子拉得很chang很chang,一直延伸到客厅的地毯上。
她想,这就是普通人的恋爱。不是四百年的诅咒,不是跨越时空的梦境,不是π出现在脑电波里。是一个人在傍晚的落地窗前问你——「要不要住在一起?」然後你说——「住我的公寓。」然後他笑了。然後你们接吻了。然後夕yang落下去了。
然後你们在一起了。
没有任何魔法。
但比所有魔法都真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