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高中毕业的时候,他也不在。」
「去年我大学毕业,妈妈说要拍全家福。我们最後只拍了两个人。」
我把钥匙收进口袋。
「周小姐……」
「我不是打来骂你的。」
她很快打断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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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只是想知道,你当时到底看见了什麽。」
我望着马路对面的便利商店。
一个小女孩正拉着母亲的手,站在冰柜前挑冰淇淋。
母亲蹲下来替她整理衣领,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麽,一起笑了起来。
「林小姐?」
周以宁又叫了我一次。
「你还在吗?」
「……在。」
「如果我爸爸真的没有杀人,那这十年到底算什麽?」
我张了张嘴。
却发现自己根本回答不了这个问题。
十年。
三千多个日子。
对我来说,是从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。
我换过工作,搬过家,交过男朋友,也曾经因为失恋而哭得一塌糊涂。
二十八岁那年,我存了一笔钱,开了现在这间花店。
我有自己的生活。
而周明远没有。
「对不起。」
这三个字几乎是自己从嘴里跑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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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另一头突然安静了。
「你为什麽要道歉?」
我握紧手机。
「我是说……让你想起这些事情,很抱歉。」
这个理由听起来实在不怎麽高明。
周以宁没有立刻回答。
过了很久,她才说:
「林小姐,我爸爸下个月生日。」
「他以前每年都会带我去吃牛排。」
「我想,今年应该也吃不到了。」
2
我低下头。
「不好意思,打扰你了。」
电话挂断。
我站在花店门口,直到对面便利商店的自动门开了又关,才想起自己还没把铁门锁好。
晚上九点,我回到家。
公寓不大,两房一厅,客厅摆着一张灰色沙发,茶几上堆着花店的进货单。
我把包包放下,换了拖鞋,打开冰箱。
里面有半盒豆腐、两颗鸡蛋,还有一包不知道放了几天的青菜。
我看了一会儿,最後关上冰箱。
不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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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现在不饿。
我走进房间,蹲在书柜前,把最下面那个纸箱拖了出来。
箱子很重。
里面放着旧手机、几本笔记本,以及一叠用透明资料夹收好的文件。
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碰过这些东西。
原本以为自己早就把它们丢了。
可真正要丢的时候,又总觉得应该留下来。
至於留下来做什麽,我也说不上来。
我拿出最上面的资料夹。
封面贴着一张泛黄的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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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写着:
「陈雅婷案。」
我把资料摊在茶几上。
死者,陈雅婷,二十七岁。
案发地点,新北市一处出租套房。
死因为头部受到钝器重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