角落。
他翻遍了蔷薇丛、柴房、溪边、每一寸它可能去的地方。什么都没有。只是在围墙根那个泥坑旁边,发现了一小撮白色的兔毛和几个模糊的脚印——人的脚印,小小的,赤着脚,往山下的方向跑了几步就消失了。
江予淮在那个泥坑旁边站了很久。
久到山里的雾气涌上来,把他的头发打得半湿。
他低下头,把那撮白色的兔毛捡起来,放进口袋里。
十七岁的少年站在暮色里,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。他回到屋里,把桌上那本被兔子啃坏的书收好,把它的旧毛衣窝叠整齐放在床脚,然后像往常一样劈柴、烧水、煮饭。一切如常。仿佛那只兔子从来没有出现过。
但那天晚上他失眠了,凌晨三点坐起来,从枕头下面摸出那撮白色的兔毛,放在手心里看着。
“……你到底是人还是兔子。”他低声说。
窗外只有风声。
后来的日子,江予淮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。读书、做事、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。他始终单身,身边没有任何人。别人问起来,他只说没兴趣。人们以为他是眼光高、要求苛刻,只有他自己知道,在那些辗转难眠的夜晚,他会想起一只白色的兔子和一双浅褐色的眼睛。
很多年后,研究所的人送来了一份匹配档案。他翻开第一页,看到照片上那张漂亮的脸——眼角微微下垂,瞳色浅褐,气质温和而无攻击性。编号T-0087,代号“兔兔”。
他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五分钟。然后合上档案,告诉助理:“让他来。”
匹配日那天,他坐在单向玻璃后面,看着那个漂亮的小东西脱掉罩衫,光溜溜地站在房间中央,用两根手指分开自己那条嫩红色的肉缝,冲着玻璃嘟囔“你们倒是快点选呀,兔兔站得腿都酸了”。
他笑了出来。
不是因为好笑,而是因为他认出了那个表情。
十四年前,一只兔子蹲在书桌上,用理直气壮的眼神看着被他啃坏的书角。十四年后,一个小东西叉着腿站在房间里,用同样理直气壮的语气催世家的人赶紧选。
一模一样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这么清楚。但他记得。
现在,他躺在床上,闭着眼睛,想到今晚兔兔抱着他胳膊的样子、被他扇小屄时弓起腰的样子、被舔到潮吹时涣散的眼神。想到他叫自己“老公”时那声又甜又软的尾音。想到他淡褐色的瞳仁里倒映着灯光,亮得像山溪里被水洗过的石头。
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认出那只兔子。
——他大概不记得了。研究所的实验体应该经历了很多,更何况他那时候那么小,还是兔子形态。
但没关系。
他已经回来了。
江予淮翻了个身,把手伸到枕头下面,指尖碰到了一样东西。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密封袋,里面装着一撮干枯的白色兔毛。
他把那个小袋子攥在手心里,闭上了眼睛。
窗外的月光落进来,照在他微微上扬的嘴角上。
第二天早上,江予淮起得很早。
他去了厨房,亲手煮了一碗粥。管家在旁边看着,表情像是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。江予淮没理他,端着粥上了二楼。
推开兔兔房间的门,那个小东西果然还在睡。整个人裹在被子里,只露出一对白色的长耳朵和一撮浅褐色的头发。被子中间鼓起一个小小的包,那是他把自己蜷成一团的结果——和十四年前睡在他床脚旧毛衣窝里的那只兔子的姿势如出一辙。